1、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经理参加。
2、党政联席会议一般为每两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3、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4、对于决定了的事,要认真贯彻执行,任何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否定决定内容。如在执行决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需要修改,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重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