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的主要方式包括:买卖、交换、赠与、以房地产抵债、以房地产作价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等。其中,房产赠与是房地产转让方式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在办理手续和税费缴纳方面,与普通的买卖方式有较大区别。
要办理房产赠与手续,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且办理赠与合同的公证手续。一般情况下,上海市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的公证,公证双方必须为直系亲属。同时,对该赠与房产需要进行评估,评估费为评估价的0.1%,赠与合同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待上述两项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至相应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在产权过户时,受赠人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包括:契税为评估价的3%,登记费为住宅每套80元,配图费为每套25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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