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公司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管理能力和职工的整体素质,加快公司经济发展。为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公司“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及工作实际特订本守则。
第一条 总则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2、热爱公司,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及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自觉贯彻执行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
第二条 服从领导
1、公司职工都必须切实服从上一级领导的工作布置,不得随意改变、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公司职工都应遵循逐级请示报告的原则,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工作。
3、公司各部门员工都应遵守各部门的具体管理规定,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打破工种界限,做到一专多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工作态度
1、公司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因急事请假,必须先征得领导同意。
2、规范用语、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态度和蔼、文明礼貌、热情主动、操作规范。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热爱本职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脱岗,不东走西窜,不做私活。
2、严格保守公司秘密。如果泄露公司工作性质秘密,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应作出经济赔偿。
3、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办事及时、优质、高效,树立廉洁奉公、反腐倡廉的良好风气。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不参与迷信活动及赌博活动,不行贿受贿。
第五条 行为规范
1、职工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及时做好工作准备。下班必须在接待或当日工作完毕后方可离岗。
2、门卫、维修、业务接待岗位的职工应按规定之班次上班或值班,搞好交接班工作。无故缺岗者,作旷工处理。
3、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暗示好处。一经发现处以违纪直至开除。
4、职工的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如地址、电话、婚姻状况等,应及时告知部门领导。
5、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及各部门所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工作规范。“请”字当头,“谢”不离口。
6、每个员工要作风正派、行为检点,不在客户面前做不礼貌动作。员工之间无论有无外人在场,均不许口吐脏话、追逐打闹、勾肩搭背。遵守社会公德,创造并保持公司内部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风。
第六条 公共卫生
办公场所的公共卫生代表着公司的精神面貌,职工须严格遵守各项卫生规定,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烟蒂和杂物,不乱涂乱划,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优美。
第七条 奖励
1、凡主动外出承接业务,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利润达万元以上的,给予10%作为奖励。
2、在完成优质服务前提下为公司节约开支或向领导提建设性意见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明显的按节约额或提高额的10%作为奖励。
3、连续两年被评为局优秀的,按规定可晋升一级工资。
4、凡一贯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成绩突出者,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5、对确实成绩显著、贡献较大的,除给予物质和经济奖励外,还可向上级推荐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处罚
1、当月内旷工一天除扣发当天工资外,到年终还将按比例扣发年终奖。凡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按劳动法规上奖惩条例的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除名。
2、全年病、事假五天内,有一天扣一天奖金;五天以上至 三十天扣20%—60%奖金;超过一个月者扣发全年奖金。
3、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四个小时作一天事假处理,上班超过规定时间不到岗算迟到,下班提前离岗算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事前打招呼者不计在内,但当月不得超过二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