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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14条房产新政开始实施
时间:2008-11-14 10:26:26 点击:次 收藏:添加到收藏夹 好友:发送给好友

从今年111日开始,由上海市政府发布由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14条房产新政),以及与之配套的上海普通住房新标准、上海首次购房界定开始实施。

  第一次买房

  首选90平方米内普通住宅

  如果你是第一次买房的,参照14条房产新政中的第一条规定最为合算,即: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第一条规定中的1%契税,相对原来最高3%的契税而言要下降很多,以总价100万元的普通商品房为例,可少缴纳2万元的契税。注意,如果购买的是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则应缴契税变为总房价的1.5%

  那么,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属于第一次买房者呢?按照上海《首次购房(查阅)证明告知单》说明,首套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要办理首套房申请者,购房者本人应到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带上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现在有与父母共同购买住房的,申请时还要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相关材料提交后,房产交易中心将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除可享受契税最优惠利率外,第一次买房者还有其他不少优惠,如可以享受公积金最高80万元的购房装修贷款,以及最低首付20%的房款的优惠;可以免缴印花税、住房登记费等税费。

  改善自住房

  选择普通商品房契税减半

  如果你不属于首次购房范围,但还是考虑买房改善现有居住条件的,那么购买普通商品房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至少可以节省超过50%的税费,还可享受贷款的优惠条件。

  选择普通商品房的原因有三:一是购房契税为总房价的1.5%,而非普通商品房的契税是3%,以总价200万元的住宅计算,普通住宅少缴契税3万元;二是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降低,新规第四条明确: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新规第八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20%”。按照第四、第八条规定,购买普通住宅,首付款可由原来的三成降为两成,总价200万元的住宅首付为40万元,还能享受公积金或商业贷款的优惠利率;三是可以节省不少交易环节税,如原有的印花税、住宅登记费等不需要支出了,而若是购买非普通住宅,这些税费依然要缴纳。

  自2008111日起,上海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为: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内环线以内每套总价245万元、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每套140万元、外环线以外每套98万元以下,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新标准将之前的单价限制改为总价限制,普通商品房的范围扩大不少,很多原来被 “定义为非普通商品房的住宅,现在已经非转普了,使得购房者挑选普通商品房的余地增大。

  出售普通房

  唯一住房两年以上无税费

  14条房产新政对出售普通商品房者也给予了交易环节税的大幅度减免。其中,第二条为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第三条为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第六条为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第七条为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个人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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