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已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强化国土督察局的法律地位,同时专门规定土地督察机构对地方政府及其领导具有“问责建议权”。
《征求意见稿》就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原则、督察机构和人员、督察职权的范围及其行使、相关法律责任等给予相对明确的规定。 征求意见可在2008年8月6日前,以传真(010-66558370),或电子邮件方式(tddc_zdc@mlr.gov.com.cn)发出。
另,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行两年来,威力逐步显现。据土地督察形势分析结果,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现土地违法案件数和涉及土地 面 积 分 别 下 降10.17%和4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