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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廉租房收入核对受理点扩展到126个
时间:2008-8-20 9:28:18 点击:次 收藏:添加到收藏夹 好友:发送给好友

上海将进一步扩大廉租房收益面,推进廉租对象收入核对受理工作。从今年7月起,浦东、卢湾、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各区所有街道,凡符合扩大廉租受益面申请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均可到其户籍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专门窗口,按规定程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目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主要条件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且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也不拥有3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以及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据悉,年内市政府将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继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而为了方便市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市民政部门积极推进收入核对系统的建设,截至6月底,全市126个街道(镇)已完成收入核对系统的配备,范围包括中心城区所有街道和每个郊区、县各2个街道或镇,年内这项工作将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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